中市旱災農損 3/28前開放現金救助申請

【記者鄭榕嫻報導】

今年1、2月氣候乾旱造成台中市桃、梅、荔枝及龍眼等農作物收穫量銳減,為降低農民損失,行政院農委會18日公告台中市為108年1至2月乾旱桃、梅、荔枝及龍眼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農民如欲申報,即日起至3月28日可向各受災地區公所申請。

合法耕地栽培的桃、梅、荔枝及龍眼,災害損失率如達百分之20以上,即可申請現金救助,桃每公頃7萬5,000元,梅、黑葉荔枝及龍眼每公頃6萬元,糯米荔枝、玫瑰紅等新品種荔枝為每公頃9萬元。

欲申報現金救助的農民,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於3月19日至3月28日止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再附土地登記謄本;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則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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