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因應教育部109年11月修訂「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及食譜範例」,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自今年1月起督導全市公私立幼兒園每日供應的餐點需包含全榖雜糧類、豆魚蛋肉類、蔬菜類及水果類,且盡量避免提供麵包及甜甜圈等高油、高鹽及高糖點心,並透過校園食材登錄平台、各校(園)網站或其他方式公告每日餐點照片,讓家長能掌握幼兒園各餐點食材的供應情形,落實照顧幼兒健康。
教育局指出,為加強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市府自今年1至12月,共舉辦4場廚工餐飲及衛生知能研習,針對食材驗收、餐點設計與製作及食品衛生管理進行說明,希冀讓從事幼兒園餐點製作及管理人員每日皆能加強自主管理;此外,市府也不定期到各幼兒園查察餐點營養與食品衛生,目前已完成查核63園,透過查核廚工的健康狀況、餐點設計製作及審視廚房的環境衛生,為幼兒的營養及食安把關。
教育局表示,未來將持續辦理幼兒園營養及食安的稽查作業,若供應餐點與實際不符,或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相關衛生法規的規定,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進行裁處,期盼建立台中市幼兒園安全飲食的環境,讓就讀台中市幼兒園的孩童安心成長、健康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