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比例提高,新竹市攝會出呼籲市民注意相關規定。
新竹市社會處於十五日表示,日前有一位老奶奶帶著孫女來到社會處,頻頻向社工員道謝,同仁細問之下才知道,老奶奶兒媳因二年前出車禍雙雙去世,留下未成年的孫女,又因家庭收入微薄,無法讓孫女順利唸完高中學業,只好提早休學,心中深感不捨愧疚。數週前聽友人說社會處可以幫忙,所以老奶奶來市府尋求協助,希望能讓孫女復學,經社工員了解老奶奶家庭狀況,並熱心協助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後,孫女獲得部份學雜費減免,得以重返校園。
社會處表示,為使弱勢家庭及其子女獲得基本生活與就學保障,如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中低收入戶證明 (請攜帶核定公文、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印章),逕向學校提出學雜費減免之申請,另「社會救助法」自去年十二月十一日修法後,更提高經濟弱勢家庭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比例,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自三十%提高至六十%,大幅放寬減免標準,並自今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社會處提醒民眾,若有任何申請中低收入戶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該處及三區區公所社會課,聯絡方式: 東區區公所社政課:5218231轉771、北區區公所社政課:5152525轉307、香山區公所社政課:5307105轉301、社會處社會救助及老人福利科:5352386轉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