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警員劉光勝、林沐清於18日下午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在霧峰區峰谷路萬斗六段山坡處有人傾倒建築廢棄物,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
警方盤查李姓嫌疑人時,報案人在旁指證歷歷,經帶往傾倒建築廢棄物現場查證,發現確有建築紅磚、石塊等廢棄物,立即通報台中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到場,經丈量長七公尺、寬一公尺、高零點八公尺建築廢棄物。
遭逮李嫌(63歲)向警方供稱受僱於地主利用自小貨車分5次從大里區新南路工地將建築廢棄物載運堆置該地,全案依法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