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某食品有限公司遭前員工檢舉將即將逾期及已過期的烏骨雞等冷凍商品改標後,重新販售給大賣場、直播業者及不特定民眾,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妨害農工商、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
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及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前往該公司稽查及搜索,現場未見檢舉人所述遭改標的食品,經該中隊依照檢舉人陳述時間,逐一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後鎖定涉案車輛,帶回負責人、會計、司機及上、下游廠商等相關人製作警詢筆錄,並輾轉至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執行稽查並追回遭改標的烏骨雞120箱,並防止不良食品流入市面。
另經檢察官傳訊該公司負責人後,當庭逮捕聲請法院羈押獲准,經突破相關涉案人之心防,渠等坦承有改標情事,全案由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函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並起訴在案。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打擊食安犯罪不遺餘力,過期食品改標再製時有所聞,在此年關將近,大宗物資流通之際,呼籲商譽誠可貴,良心價更高,請食品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