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法律行動專車服務已邁進第二年,二十三日將開往新社區公所一樓調解委員會,提供消費爭議申訴、法制業務諮詢、訴願申請及提供便民措施資訊宣導等服務,另外春節期間發生南台灣大地震,民眾若有相關損失或請求保險、所得稅、地價稅等各項法律問題,也可利用行動專車進行法律諮詢。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法律行動專車主要目的是在縮短城鄉往來時間距離,提供較偏遠地區民眾像是消費糾紛爭議或行政處分訴願等法律諮詢服務,並備有消費者保護、國家賠償、訴願等相關法規資料可供索取。
陳局長指出,南台灣大地震也震出土地和建築物等損害及風險問題,民眾可利用法律行動專車,詢問震災損失請求保險及所得稅、地價稅等疑問,將有法制局人員提供法律服務。
法律行動專車今年度接續服務時間及地點分別為三月二十九日和平區公所、四月二十六日烏日區公所、五月三十一日大甲區公所、六月二十八日清水區公所、七月二十六日龍井區公所、八月三十日后里區公所、九月二十七日和平區公所、十月二十五日神岡區公所、十一月二十九日太平區公所、十二月二十七日霧峰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