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工務處表示,為落實新竹市長林智堅對於路平計畫的要求,挖掘道路埋設管線抽驗小組針對管線機構挖掘道路修復品質第一次抽檢結果於今日公佈,對於去年十二月份報竣案件二百一十七件中隨機抽驗十一件,其中抽驗合格者七件,不合格者有四件,分別為台電公司、自來水公司、中華電信公司和新竹瓦斯公司,工務處要求限期改善,複驗不合格者按次處三至十萬元罰款。
挖掘道路埋設管線抽驗小組由新竹市政府參議馬耀球擔任召集人,政風處長蔡金發為副召集人,委員分別有交通處副處長曾群明、政風處副處長陳榕尚、行政處副處長李季縈、工務處副處長陳永源及專家林鍷烈等共七位,抽驗小組成立後於本月十九日進行第一次抽驗,即針對去年十二月份挖掘道路埋設管線報竣並已逐案接管之二百一十七案件,隨機抽取十一件辦理抽驗,抽驗項目分別有標線回復、刨鋪修復面積、路面修復平整度及鋪築厚度等,不合格者需依規依限提供改善施工前、中、後相片,複驗合格後始得結案,未依限改善者按次處三至十萬元罰款。工務處強調,管線機構申挖道路應依規依法修復,切莫心存僥倖,挑戰市政府落實路平的決心。
工務處表示,新竹市挖掘道路埋設管線抽驗小組於本月十九日進行抽驗,抽驗合格者七件,不合格者有四件,分別為境福街台電公司一件:修復面不均質、有孔隙、手孔邊未齊平、紅色標線有污漬;仁愛街自來水公司一件:新舊銜接面不平整;經國路一段中華電信公司一件:修復面不均質、粒料分離及鐵道路二段新竹瓦斯公司一件:新舊銜接面不平整等。工務處要求各管線單位應於十五日內檢具改善前、中、後相片報市府複驗,逾期未提報或複驗仍不合格者,依規定按次連續處新台幣三萬元之罰鍰。
圖說:進行抽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