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婦病重開刀亟需家屬同意,警方憑二十年前作廢戶口名簿代尋親。
三民警二分局覺民所步入一位身材瘦小,拄著拐杖的阿嬤,阿嬤怯生生的攤開手中緊捏著泛黃且作廢已久的二十年前戶口名簿紙本,虛弱小聲地拜託員警幫忙,阿嬤表示,自己因長年飽受脊椎病痛所苦,近來欲至長庚醫院進行手術,但院方表示開刀需家屬簽署手術同意書,故到所請求警方協助幫忙尋找親人。
備勤員警顏淑惠了解後得知阿嬤姓王(二十六年次),居住在鳳山區黃埔路○巷,平時與小兒子同住,但因小兒子患有身心障礙不便代為簽署手術同意書,是日,王姓阿嬤獨自一人搭乘公車前來請求警方協助,阿嬤表示,「是熱心鄰居介紹我來覺民所。」
顏員透過阿嬤帶來的二十年前已泛黃且作廢的戶口名簿上手寫版身分證字號,藉由車籍系統查詢獲悉王婦大兒子曾於十多年前報過機車失竊,經由報案證明資料取得聯繫電話,立即撥打後雖為空號,警方不放棄任何蛛絲馬跡,透過舊地址輾轉請求苓雅分局三多所警方代為查詢該址,最後取得王姓阿嬤大兒子聯繫方式。
王姓阿嬤大兒子戴先生接獲警方通知立即趕來,到所後緊握老母雙手頻頻點頭向警方表示感謝,戴男述說,婚後搬離老家,平時母親與弟弟同住,甚少與家中聯繫,今得知母親病重深覺愧疚,非常感謝警方契而不捨的幫忙。
警方呼籲,「行孝需及時」,莫待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為子女們平時應多加關懷長輩與家人,避免抱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