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於112年07月間,接獲民眾報案遭假冒檢警詐騙要面交新臺幣60萬元,第二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中地檢署麗股檢察官指揮偵辦,在雙方約定取款之際,將陳姓假冒檢警車手逮捕,並循線向上查緝「收水」陳姓犯嫌,同時間發現該集團線上已有嘉義市一名被害人遭詐騙,並約定要在「春秋武廟」附近醫院停車場面交新臺幣61萬元,專案小組立即南下,指示被害人佯裝交款,林姓犯嫌取得贓款後,隨即被埋伏員警逮捕,經了解林姓犯嫌小時侯因為自己叛逆不乖,母親帶他到春秋武廟拜關公為義父,想不到自己於關公聖誕之際在廟前遭逮,悔不當初。
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向上溯源,發現該集團以「發大財」為名,用假冒檢警方式詐騙,其中王姓犯嫌以「藏鏡人」為代號擔任「控盤首腦」,用Telegram(TG)通訊軟體指揮旗下蔡姓「車手頭」及15名車手,分別擔任車手、把風、召募新車手等角色,在全台犯案收取被害人現金,再匯入詐團指定帳戶,並設立斷點躲避查緝,全數遭第二分局查緝到案,其中5人聲押獲准,線上攔阻面交詐騙金額新臺幣121萬元,清查該集團詐騙詐騙金額高達新臺幣1,414萬元,全案依涉嫌洗錢、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二分局長周俊銘表示,檢警單位均不會透過電話方式要求民眾匯款、提供帳戶、存摺資料等,也不會要求其面交代保管財物,如有接獲是類電話均為詐騙,切勿輕信其言,需再三查證,防詐三步驟:一聽、二掛、三撥打165專線,並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尋求警察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