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傳霸凌、少年隊緊急啟動「反霸、反黑法治宣導」、「掃黑專責小隊」,提醒青少年勿觸法

【環衛新聞記者陳晴澐報導】

     有鑑於日前網路「黑色豪門企業」黑豪家族傳出少年聚眾凶狠圍毆1人的事件,影片中有數名花蓮縣中區某學校的男學生,聚集屋舍旁對著1位黑衣少年捶打,其中,有一名身穿校服的男學生,持棍棒朝頭部肩部毆打該名黑衣少年,此事PO網後立即被鳳林警察分局網路巡邏員警知悉,案發3小時內即已將相關涉嫌人通知到案,並通知校方生教組長及教官協助指認,全案依妨害秩序、傷害等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花蓮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除啟動相關輔導機制外,2月29日並由組長李慶恩、少輔會督導蔡明珠至該校進行「反黑」、「反霸凌」宣導,少輔會特別提醒學生,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所謂曝險少年包含:「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情形」,此時會由少輔會介入輔導,如已構成犯罪行為(如傷害、持器械恐嚇),將由司法機關偵查審理;另少年隊已成立專責掃黑小隊針對參加幫派公開活動、參與幫派組織犯罪的少年,都會列為高關懷對象,由少年警察隊關懷輔導;而幕後動員、吸收之幫派,除列掃黑對象及由司法機關依法加重其刑外,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法令,移請相關主管機關予以裁罰。

    少年隊長韓修愛表示:「用通訊軟體糾眾滋事將涉刑法153條: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一、煽惑他人犯罪者。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另如涉及參與犯罪組織將依刑法第154條: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斷,希望青少年勿以身觸法,本案是否有黑幫入侵校園,甚至涉及這起案件(校園霸凌),會擴大追查,決不寬貸。      

    花蓮縣警察局局長王旭昌亦指示轄區鳳林分局及少年警察隊,針對本案是否有黑幫介入應儘速釐清,如有漏網之魚應加強追緝全力掃蕩,絕不容許有黑幫侵入校園情形,另針對涉案青少年由少輔會評估開案輔導,少年隊列為高關懷輔導對象,希望在查緝及輔導雙管齊下,能將曝險少年導入正途,期能讓花蓮縣各級學校青年學子,都能在健康安全的學習環境成長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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