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局台中關將徵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二名,歡迎參加徵試。
台中關表示,此次徵選名額暫定二名(實際名額視辦理甄選時缺額情形增減之),性別不拘,工作地點在台中市,報名資格: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工作認真細心,具備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測驗及格者尤佳,視業務需求能配合加班、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輪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則為:一、辦理關務綜合性業務;二、外籍旅客退稅服務;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地點在:台中關的通關大樓(台中市梧棲區台灣大道10段2號)、台中航空站辦公處所(台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4樓)。
受理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明年一月四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掛號郵寄方式(郵戳日期為憑)寄至台中市梧棲區台灣大道10段2號「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人事室彭小姐收」,另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報名表格式不合、證件不齊、聯絡電話及E-mail未載明或不正確者恕不受理。
至於應備證件,報名表請自「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網站(http://taichung.customs.gov.tw)」「最新消息」下載,並請黏貼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表以寄送紙本為主,另電子檔請Email至:008845@customs.gov.tw、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語文證照影本、證件影本,均以A4紙張依序裝訂,證件於錄取後繳驗正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後,將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二階段口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用人機關得視業務需要,依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試結果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至於待遇: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月酬薪資新台幣三萬三千九百零八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領離職儲金、無勞退);聯絡電話:04-26565101分機413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