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里區某2家食品公司疑有違規製造不合格食品情形,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獲報後前往稽查寶饌食品及友齊興業有限公司,現場有病媒出沒痕跡、食品添加物未依規管理等環境缺失,已開立限期改正通知書,屆期不改正者,將依食安法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指出,寶饌食品有限公司在「非登不可」資料登錄不實,也未依規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環境部分,加工區積塵、天花板及牆壁缺損、病媒出沒痕跡、作業區未有效區隔、部分從業人員無合格體檢報告、未張貼相關醒語、表單紀錄不確實等相關缺失。
友齊興業有限公司方面,除同樣在「非登不可」資料登錄不實外,公司部分產品標示有「本公司榮獲HACCP及ISO雙驗證」,但實無認證;另有部分產品成分標示未展開標示,同時也查獲貯存逾期的調味品。
現場衛生環境有地面積水、排水溝髒汙、發現病媒出沒痕跡、掃具及清潔劑未專區放置、食品添加物未依規管理等缺失,食安處均已現場開立限期改正通知書。
由於此案另涉違建、無消防設施、雇用非法外勞、勞工未納保、違法排放廢水部分,事涉不同權責機關,已由各局處單位稽查辦理。
食安處呼籲,食品業者於開始營業前,應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詳實上網登錄,內容如有變更,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錄;產品外標示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事,成分內如有2種以上的食品添加物,應分別標示;不得有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逾有效日期的食品及其原料。
若有查獲上述違規行為,最重可依食安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籲請業者配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