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即日起受理申請

【環球新聞台中訊】

107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日起至3月20日(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凡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逾1個月以上(即1月19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且至2月18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相關措施,其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勞工局說明,此項補助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萬2,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萬2,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詳情請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08576/post )下載書表,也可就近至台中市各就業服務站、勞工服務中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台)、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紙本申請表。相關事宜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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