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今年1月低溫影響,台中市高接梨穗受損,經勘查確認災情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台中市為1月低溫高接梨穗現金救助地區,高接梨穗損害達20%以上者,救助額度每公頃6萬元,請受災農民即日起至3月5日止,攜帶相關證件至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經市府會同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農委會中區分署台中辦事處,勘查東勢、石岡及和平區災害情形,確認損害率達農業天然現金救助標準,陳報農委會後,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台中市為1月低溫高接梨穗現金救助地區,高接梨穗損害達20%以上者,救助額度為每公頃6萬元。
受災農民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至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附土地登記謄本;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除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5日止,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