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2月乾旱正值枇杷果實生長期,造成枇杷嚴重受損,行政院農委會昨日公告台中市枇杷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已積極聯繫各區公所持續查報損害情況,農友如枇杷災害損失率達20%以上,請於即日起至3月13日期間,檢附相關證件或資料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每公頃將提供9萬元現金救助。
農業局表示,種植枇杷的受災農友如符合上述條件,請於即日起至3月13日止,攜帶相關證件或資料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現金救助申請,其中包括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另申請人若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附土地登記謄本,如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則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提醒受災農友把握申請期限,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