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食安,台中市衛生局近日會同台中地檢署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稽查全市八家製麵廠,當場查獲大肚區二家、東區二家及西區一家,共五家製麵業者違規使用添加物於麵條製程,衛生局要求違規產製總計二百四十七點四六公斤的麵製品全數銷毀,避免流入市面,另查獲未依規範使用的添加物三百九十四點六公斤則當場封存或由檢警扣回偵辦。
衛生局這次會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前往麵條製造廠稽查,分別在西區「泉溢製麵廠」及大肚區「義輝製麵廠」當場查獲「非食品級過氧化氫」共三百三十五點七公斤,黃姓及施姓負責人也坦承違規使用添加物於製麵過程;衛生局表示,製成的油麵、烏龍麵、拉麵等麵製品共一百七十四點零六公斤已要求銷毀,非食品級過氧化氫則由檢警扣回。
在東區的「永豐製麵廠」,衛生局發現有不得添加的「非食品添加物-硼砂(Borax)」,許姓業者表示,為增加麵條脆度及口感,故在製程中使用硼砂,目前油麵四十六點七公斤已銷毀,已拆封使用剩餘的硼酸鈉六點九公斤則扣回;而東區「大裕製麵」李姓業者也坦承有使用硼砂製作油麵,然由於現場「硼砂」及違規產製的「油麵」均已用完或售出無庫存,無法銷毀或扣回。
衛生局指出,這四家業者因違規使用非食品級添加物於食品製程,均依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移請台中地檢署後續偵辦。
另外,衛生局也在大肚區「貴發製麵廠」發現使用「食品級過氧化氫」製麵,留姓業者坦承因麵條易腐壞才會使用過氧化氫,現場油麵二十六點七公斤已銷毀、過氧化氫五十二公斤就地封存,衛生局也依違反食安法第十八條進行後續裁罰。
衛生局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五家業者下游多販售給市場零售攤商或散客,業者已當場通知該日購買的零售攤下架,避免下游攤商不知情再銷售而危害民眾健康,衛生局也將不定期派員再到市場端抽驗麵條,把關民眾食的安全。
衛生局指出,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消費者若長期食用殘留過氧化氫的食物,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而硼砂為硼酸鈉(俗稱冰西),世界各國多禁用作為食品添加物,硼砂進入體內後經過胃酸作用轉變為硼酸,而硼酸在人體內會累積,連續多量攝取將影響消化酵素作用,引起消化不良,造成嘔吐、紅斑、循環系統障礙。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使用非食品級添加物產製食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依同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重則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等相關處分,徐局長呼籲食品業者,應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製作食品,以共同維護市民食的安心。
圖說:衛生局人員在大肚區麵廠稽查。(記者楊川欽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