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辦理托兒措施 最高獎勵6萬元

【記者鄭榕嫻報導】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凡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皆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為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辦理勞工托兒措施,並協助企業申請勞動部最高200萬元補助外,再加碼發給最高6萬元獎勵金,期望打造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友善職場環境,12月6日前均可受理申請。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自105年《性別工作平等法》下修受僱者100人以上之企業需依法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以來,市府已協助88家企業獲勞動部補助經費,並獎勵50家企業辦理托兒措施。

今年度勞工局仍延續獎勵措施,台中市企業如符合下列獎勵資格,在12月6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即可提出申請:「僱用100人至249人之事業單位」:已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措施,並於申請日前1年內,再提供員工1項托兒措施可獲1萬元獎勵;再提供2項托兒措施,核發2萬元獎勵金;再辦理3項托兒措施,核發6萬元獎勵金。

「僱用20人以上至99人之事業單位」:辦理1項托兒措施,核發1萬元獎勵金;辦理2項托兒措施,核發2萬元獎勵金;辦理3項托兒措施,核發3萬元獎勵金;辦理4項以上托兒措施,核發6萬元獎勵金。詳情請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 http://bit.ly/2HkZBXc )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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