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共托育政策看這裡

【記者鄭榕嫻報導】

針對有民眾及議員關心私立幼兒園學費補助今年八月是否將取消一事,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澄清表示,中央規定台中托育一條龍補助措施需訂定落日及轉銜方案,台中秉持市民福利不打折情況下,已完成轉銜規劃,若中央補助優於地方者,即適用中央制度,例如2至5歲未入園者,中央補助新制給予每年3萬元育兒津貼;反之台中市補助若優於中央者,即適用台中市規定,例如托育一條龍,弱勢加額補助每人每年最高3萬元,此轉銜機制已報教育部,待核准定案後,將立即公告周知。

教育局也指出,對於外界傳出幼兒園「要恢復原價收費」一事實為誤解,104年8月各園所實施托育一條龍時,並無降價收費,因此也無所謂「恢復原價」的問題。另外家長擔心是否因實施準公幼政策而減少一條龍補助而增加家長負擔部分,實際並不會發生此狀況,以下述情況為例,若原就讀每月收費1萬元的幼兒園,市府一條龍補助每月2,500元,家長負擔每月7,500元,實施準公共化機制後,家長負擔每月只要支付費用4,500元,與一條龍補助比較,每月將可減少3,000元費用負擔,若就讀「非準公共化」幼兒園亦即一般私立幼兒園,仍有每月2,500元補助,每年3萬元補助,與以前一條龍補助完全相同,家長負擔只有減少沒有增加,也不會發生看得到吃不到的狀況。

教育局也說明,台中市與其他5都直轄市一樣,配合中央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準公共化機制,行政院教育部目前尚未公布申請程序及相關配套措施,因此截至目前,尚未有申請參與準公共化幼兒園的業者,待中央政策公布後,市府將對於私立幼兒園業者積極宣導,盼一同加入準公共化幼兒園行列。

教育局也指出,中央補助新制規定2至4歲就讀私幼者每月發放育兒津貼2,500元,其中受到中央排富條款影響人數,僅約佔家長總人數2%以內,因中央新制被排富者,將依台中市轉銜規劃由市府補助,福利不打折扣,請家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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