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放寬育嬰補助 減輕家長負擔

【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市政府持續打造台中成為友善優質的托育城市,為體恤阿公阿嬤顧孫的辛勞,台中結合中央政策,未滿2歲兒童送托準公共化合作單位的家長每月可獲6,000元補助,2至3歲幼兒送托嬰中心及2到6歲幼兒居家托育(保母),並持續補助每月3000元;在家自行照顧的兒童,爺奶顧孫免上課受訓也可獲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台中市透過與中央政策搭配,育兒福利不打折,讓超過九成的育兒家庭受益,托育升級減輕家長負擔。
衛生福利部參採台中市平價托育補助經驗,以「定價+補助」的制度模式在全國推行「準公共化」,家長送托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或保母,每月可獲6,000元補助,中低收入戶最高8,000元,低收入戶家庭1萬元,如果是第三名子女再增加1,000元。台中市加入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及保母超過八成,絕大多數的送托家長都可以獲得補助。
由於中央準公共化每月6,000元補助只到兒童二足歲,台中市延續過去協助兒童發展轉銜精神,2至6歲送托準公共化合作單位兒童,會持續補助每月3,000元,使兒童進入幼兒園前家長能獲得補助,這項措施仍是全國獨有。
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也擴大辦理,放寬補助資格。過去限制父母必須一方未就業,造成雙就業、子女由親屬照顧的家庭無法領取補助,也迫使阿公阿嬤顧孫領補助需要上課受訓。隨著修正規定,未來無論父母的就業情況,凡是在家照顧或未領取托育補助的未滿二歲兒童,都能獲得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中低收入戶最高4,000元,低收入戶家庭5,000元,第三名子女則再加發1,000元。
社會局表示,無論托育補助或育兒津貼,都是要回應現代育兒家長的需求,隨著育兒津貼擴大辦理,本來約1萬8,000名的受益兒童,將倍數成長至將近3萬6,000人,搭配托育補助,讓台中市超過九成的育兒家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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