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火車站周邊都更屢次流標 市議員:何時能動工?

【記者鄭榕嫻報導】

豐原火車站東側翁明段公辦都更案,連續招商二次都流標,台中市議員張瀞分在市議會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中,關切這項都更案目前的狀況,要求台中市政府盡快檢討規劃、增加誘因,盡速推動。

張議員說,行政院在民國98年核定[愛台十二建設都市更新推動計畫],優先推動以政府為主的都市更新案,豐原火車站後站都更就是其中一個優先更新地區,面積約0.38公頃,公有土地占77.5%(國有財產署及台鐵),私有土地約佔22.5%,但106年9月、107年3月二度公告招商,也多次舉辦招商說明會,都沒有人投標。

張議員進一步指出,過去市府規劃這個都更案要興建A、B兩棟,地上16層、地下3層的大樓。其中,A棟的1、2樓規劃為內政部移民署辦公廳舍,3樓以上規劃要興建72戶社會住宅單元,B棟則是住商混和大樓,張瀞分質疑,公辦都更案招商二次流標,不只誘因不足,也可能和規劃有關。張瀞分強調,自己也支持興建社會住宅,但興建位置必須妥適規劃,這項都更案緊鄰豐原火車站,是豐原的黃金蛋黃區,建物用途規劃應該以商機機能為重,如果在這裡興建社會住宅,租金肯定很昂貴,社會新鮮人或勞工根本難以負擔。

都發局長黃文彬指出,豐原火車站都更案106年9月第1次招商沒有廠商投標,107年3月第2次招商再度流標,經檢討主因為景氣不佳,且內部需回饋給內政部移民署作為辦公廳舍,且至少興建72戶社會住宅,加上本案為內政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全額投資案件,內政部還款金額高且期限較長,導致投資商卻步。

都發局補充說明,豐原火車站公辦都更案,原計畫興建地上16層,地下3層的住商混合大樓(A及B兩棟),A棟1至2樓規劃為內政部移民署辦公廳舍,3樓以上規劃社會住宅使用,並至少興建72戶社會住宅單元,採1至3房混居型式,並規劃社會福利空間及公共空間;B棟將規劃為住宅及商業空間,供更新範圍內私有地主及實施者選配使用,市府將針對第3次招商進行檢討調整,盼增加投資誘因,盡速招標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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