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工廠製造空汙 市府: 依法辦理絕不寬貸

【記者鄭榕嫻報導】

有市議員指大里區大元里內一處事業廢棄物處理工廠製造空氣汙染,要求市府進一步檢測。對此,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市府已將該公司列為重點稽查管制對象,並要求該公司執行定期檢測、定期記錄防制設備運作狀況等自主檢查機制,包含應每年定期檢測一次廢氣排放管道中的戴奧辛濃度。市長盧秀燕也強調,市府對於所有汙染都會進行處理,會請環保局加強稽查,如有違法則依法辦理,絕不寬貸。

市議會今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滄沂、尤碧鈴偕同大里區大元里長林瑞興等4位里長遞交陳情書給盧市長,指出大里區大元里內一處醫療廢棄物焚化爐製造空氣汙染,且該醫療廢棄物焚化爐附近人口密集,並不適宜設置醫療廢棄物焚化爐,要求環保局進一步檢測。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市府已於106至108年分別查獲大里事業廢棄物處理工廠4次違規紀錄,並依法開單裁罰。為掌握該公司改善情形,環保局於今年3月執行管道戴奧辛檢測,其檢測結果(0.407 ng-TEQ/Nm3)符合排放標準;但鑒於民眾屢次陳情該公司排放廢氣,環保局也在5月份再次執行管道戴奧辛檢測,等到檢測分析結果出爐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環保局說明,市府已於106年11月28日及108年1月3日查獲該公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情事,分別裁處6萬元及6千元;並於106年11月28日、29日、107年7月3日查獲該公司有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情事,裁罰30萬及45萬元,其中107年7月3日查獲該公司管道戴奧辛稽查檢測結果(1.74 ng-TEQ/Nm3)超過排放標準(0.5 ng-TEQ/Nm3),但未達空汙法所訂情節重大情形,環保局依法裁罰45萬元並限期改善,後續業者已執行複測,複測結果符合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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