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梨山地區遭民眾未依規定濫墾環山段土地

【記者邱作藝報導】

台中市政府查獲和平梨山地區環山段,有民眾未依核定的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濫墾山坡地,導致土石崩塌影響民眾生命安全,近日遭台中地方檢察署依水土保持法提起公訴。水利局呼籲,山坡地開發應遵守水土保持法規定,違法將面臨罰款及刑責,因小失大。

水利局指出,林姓民眾在和平梨山地區環山段土地,依規申請山坡地整坡作業種植蔬菜,卻未依核定內容施作,自行於道路側施設鋼軌樁以增加耕耘面積,且未依核定範圍開墾,違規面積將近1.5個足球場大,造成整體邊坡不穩定,去年豪雨更造成土石崩塌影響行人安全。水利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查獲後立即移送法辦,近日遭台中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

水利局呼籲,山坡地開發利用應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經核定後才能施工,並應依核定計畫施作,不可擅自濫墾土地。「台中市政府水土保持服務團」團員皆為專業技師,可協助民眾辦理山坡地開發案件會勘及指導。如未經申請擅自在山坡地改變地形地貌,除依法處6至30萬元罰鍰,恐將面臨司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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