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底渣案業者啟動清運

橫式LOGO(100x30)【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清水區海濱里傳出有土地遭填築底渣,台中市環保局查獲後,要求業者潤隆公司限期改善,但直到十日改善期限屆滿,潤隆仍未移除,環保局自十一日起祭出按日連續重罰手段,在環保局強烈要求之下,業者終於啟動清除作業,已清運六百五十五公噸,市府將持續監管把關,全力防制汙染行為。

位於清水區海濱里文興路972等二十四筆地號七處土地,遭潤隆填築來自新北市的底渣資源化產品,環保局查獲後,限期於本月十日前完成移除,因期限屆滿仍未改善,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空氣汙染防制法」,每日按堆置地點連續重罰,截至十五日止,裁處金額已累計至一百七十六萬元。

環保局表示,除要求二家公司持續清理改善,對於涉及違反刑事法部分,市府已於上週移送司法檢調單位偵辦,並已委託律師對業者聲請假扣押,確保能持續要求其全數移除完畢。

環保局指出,該處基地遭回填底渣資源化產品,來源是新北市環保局焚化爐及桃園市環保局焚化爐委託再利用機構潤隆公司及博瑞公司,依環保署公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進行的基地回填作業;但因為沒有依照再利用規定,造成農田水路阻礙、空汙異味、揚塵問題及佔用公私有土地等環境汙染行為。

對此,環保局於十一月十日要求潤隆一週內提清理計畫書,並於本月十日前完成移除作業;由於潤隆在期限屆滿後仍未提出改善作為,環保局自本月十一日起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二條及「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每日按堆置地點連續重罰。

另一方面,環保局強力要求業者負起清除責任,兩家業者終於回函表示,自本月十四日起移除堆置於清水區海濱段(974-3、973-2及972-2等3筆地號,面積合計一千三百五十七平方公尺)占用公有地約二千多公噸底渣資源化產品,預計於一週內完成。

 

圖說:者進行清除工作。(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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