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導家暴防治觀念,建立社區民眾對家暴防治正確認識,雲林縣政府運用雲林縣公益彩劵盈餘分配款補助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辦理5場次「家家有愛,防暴總動員」家庭暴力防治宣導活動。期透過與社區組織合作模式,增加社區居民參與機會,將家暴防治相關法律及權益維護正確觀念傳遞到社區,並破除「婦女及兒童被視為是丈夫的財產及附屬品」、「清官難斷家務事」等觀念迷思。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民事保護令」是透過法官審理核發給被害人一個暫時性保護措施,縣府為協助不熟悉法庭審理的被害人提供陪同出庭、民事保護令聲請及相關法律諮詢協助,自94年起於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設置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於107年度共提供陪同出庭549人次、民事保護令法律諮詢749人次。但預防更勝於事後協助,家庭暴力發生也代表著一個家庭的傷害已經造成,因此為幫助雲林縣民了解家庭暴力防治法,積極推動及落實社區宣導,藉由活動中生動豐富的家暴案例及法規講解,提供給民眾更多的家庭暴力防治知識。
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提醒,因適逢雨季,活動時間可能有所調整,民眾如欲參加可來電雲林縣政府駐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詢問活動訊息(05)5342433轉6119或6121或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