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豪雨造成台中市西瓜受損,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會同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農委會中區分署台中辦事處進行勘查,確認損害率達救助標準,農委會8月23日公告台中市大肚及龍井等2區,列為108年0812豪雨西瓜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現金救助額度每公頃6萬元,8月24日至9月2日止受理申請。
農業局表示,台中市大肚及龍井等2區於8月中旬起進入成熟期及收穫期,適逢8月中旬接續降雨,致使西瓜果實裂果,農委會8月23日公告台中市大肚及龍井等2區為辦理0812豪雨西瓜現金救助地區,合法農田栽培之西瓜園區,災害損失率達百分之20以上,即可申請現金救助,符合規定者之救助額度為每公頃6萬元。
業局提醒受災農民,8月24日至9月2日止攜帶相關之證件或資料,包括國民身分證、存款簿等,若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附土地登記謄本,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向受災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現金救助,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