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議員積極審查前朝爛攤子 維護市民權益

【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市議員李中今日當面向審計處洪嘉憶處長確認,前局長王義川當初所定契約確實違反預算法收支不得互抵原則,李議員要求交通局據此積極處理廠商欠款,以維市民權益。

台中市議會今日聽取審計處台中市審計處報告107年度台中市政府決算,報告中出現:「臺中花博門票代售暨入口驗票委託服務案,相關採購及履約過程未盡周善,嚴重影響機關權益」等文字,李議員特別向審計處洪嘉憶處長求證,洪處長點頭表示該合約確實違反預算法收支不得互抵原則,且該處去年已函請時任交通局長王義川檢討改善,但經追蹤該採購案執行情況仍未辦理相關成本效益評估,也未審慎考量預算法相關規定。

李議員指出,當初林佳龍市長與王義川局長無視審計處已發函要求改善仍一意孤行,以至於花博結束後,得標廠商三立電視公司不但未依照預算法先將款項解繳市庫,反而先行擅自抵扣服務費及激勵獎金,目前市庫只收到2.6億餘元款項,採購過程草率欠周延,嚴重影響機關權益,李議員怒斥,市政府難道不用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外,代售點門票銷售收入留存於廠商處,相關孳息也沒有解繳市庫,大宗切票銷售金額和核定的企業團購/大宗切票銷售方案不符合,李中議員說,這種種的問題都是當初林佳龍市府團隊違法所導致,既然合約違法,請現任交通局葉昭甫局長處理遺留問題時要更積極且堅決,不要讓市庫損失應有收入、甚至日後還要編列預算彌補預算短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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