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警員顏裕倉、張炳森於巡邏時,在大里區新光路見一部機車違規停車,員警前往請該車駕駛余姓男子移置車輛,余男神色緊張,不知所措,警方查覺有異,盤查後余男主動交付置於車廂內的毒品。
警方調查,余男(十九歲)向警方供稱十包毒品,是去西屯區一家夜店消費,有一名叫「小墨」的男子向他兜售,以新台幣七千五百元買得,買得毒品余男本想要吸食使用,沒想到花了幾千元買的毒品,隔天就遭警方查獲,一包也沒用到。
余男雖然才十九歲,但於十四歲時就曾吸食K他命,余男白天在洗車場打工,晚上職校上課,稱已二至三年沒有使用毒品,因為心情不好去夜店,遇到藥頭兜售毒品就再次買毒,偵辦本案的員警見余男年紀輕輕、外表斯文,把辛苦洗車的錢拿去買毒,不禁感嘆。
警方鑑驗後發現余男持有K他命五小袋共14.09公克、含有K他命及安非他命的「綜合咖啡包」五小包共40.12公克,余男是到台中西屯區的夜店由「小墨」向他兜售,警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余男移送法辦,並繼續追查毒品來源。
圖說:警方起獲的毒品。(記者陳羿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