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衛生局提醒!民俗調理業不得登廣告 避免觸法規

【記者鄭榕嫻報導】

現代民眾常利用養生按摩館等民俗調理消除疲勞,許多業者刊登廣告吸引民眾消費,卻不慎刊登具醫療效能的宣傳內容,台中市近3年來已裁罰包括刊登專治五十肩、整脊、傷科推拿等16件,分別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不等罰鍰,市府衛生局提醒業者審酌廣告用語,避免誤觸醫療法規,維護自身權益。

衛生局說明,推拿有2種,其中中醫傷科推拿,屬醫療行為,如民俗調理業者需刊登廣告,內容應以「傳統整復推拿」完整6字為宜,不得擷取部分文字或進行文字組合。

廣告的定義是讓不特定人知悉,因此招牌、社群網路、海報單張或名片,都屬於廣告的一部分,因此招牌不得使用接骨所、正脊整復所、診療所及足療館等類似醫療機構名稱;從業人員也不能自稱按摩治療師、推拿師、整復師等,必不得提供疾病或藥物諮詢。相關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官網>中醫藥司>民俗調理專區(https://dep.mohw.gov.tw/DOCMAP/np-4385-108.html)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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