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電器火災,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提醒,超過20年的住宅應檢查室內電路,並定期檢查電器/氣設備,遵守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等「5不1沒有」使用原則,才能守護自身生命安全,保護他人免於危難。
消防局表示,去年共997起火災,其中電氣火災259件,占25.98%,蟬聯中市第二大火災原因;至於各類火災致死案共20件,其中電氣因素6件,占30%;在致受傷案則有100件,其中電氣因素31件,占31%,電氣火災造成傷亡數位居第一。
消防局表示,屋齡20年以上應請電工技師全面檢查室內電路配線、無熔絲開關等用電安全,並落實「5不1沒有」電器使用原則,為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髒汙」、電源插座「不用不插」、周圍「不放可燃物」,及「沒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買不用。
消防局指出,不論居家或在外都要留心用電習慣,除謹記「5不1沒有」用電原則,也應定期檢查電器/氣設備,確認電源線絕緣被覆是否有破損或局部發熱情形,如有需立即檢修或汰換,並控管長時間使用的電器,如插座、電源線有無過熱情形,確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