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發布「中市府疫情防疫規範」,即日起市府及所屬機關禁止辦理室內500人以上、戶外1000人以上活動,若需辦理,須訂定防疫應變計畫,並經專簽通過。另依傳染病防治法,醫院、住宿型服務機構等高風險場域,每位住院病人限1位陪病人員或1位訪客,機構住民同時段訪客也以1人為限。
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不建議市府及所屬機關辦理500人以上室內活動及1000人以上戶外活動,如需辦理須訂定防疫計畫,並經專簽審查通過,室內活動場地須空氣流通或通風換氣良好,參加者全程配戴口罩,不設飲食攤位也禁止飲食,戶外活動人與人則應保持大於1公尺距離,工作人員也都要配戴口罩。另外,活動現場須有專人管制出入、量測體溫,發燒人員禁止參加,慢性病人或孕婦也建議避免參加活動,且參加者皆須留基本資料並有固定座位,以利後續追蹤。
衛生局表示,除禁止市府大型活動外,考量近期國內陸續確診家庭或醫院群聚感染病例,已公告醫院陪探病及住宿型機構訪客管理措施,每位住院病人限1位陪病人員或1位訪客,機構住民同時段訪客也以1人為限,如未遵循,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另出入口應安排專人量體溫,訪客也要留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