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議員建議市府放寬建築高度 讓台中也能出現101

【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市議員李中今日請盧秀燕市長及都發局黃文彬局長認真檢討,高度比要回歸建築技術規則1:3.6,不要因為某些技術委員的干預,反而讓綠地減少、壓縮生活空間。

李議員表示,臺中這幾年發展很快,很多業者想要蓋更高的大樓,譬如蓋50樓以上,但不知道為什麼,市府訂定都市計畫法分區使用管制要點的時候,卻把所謂的高度比卡在1:1.5,造成台中市許許多多的建築,都是趨向於矮胖型的。

李議員說,台北市可以蓋101大樓,高雄市可以蓋85大樓,台中市卻因為這莫名其妙的高度比限制,現階段最高就只能蓋42層的高樓,沒有超高大樓的顯著地標,也讓台中的天際線失色不少。

李議員指出,去(108)年議會聽取不動產業界的意見,希望改以都市計畫法台中市自治條例的方式辦理,經過都市設計審查後,可不受到高度比限制,但顯然內政部營建署的都計組和建管組在互推責任,反而回過頭來要求我們逐一檢討台中市的細部計畫。

李議員說,既然要檢討,那就要快速修改,但目前卻是準備從今年六月開始公告到十二月,這樣的時程實在是太慢了,有幾個優先區域的時程,實在緩不濟急,譬如水湳經貿園區,如果業者願意降低建蔽率,綠地就會越多,生活空間也會越好,但現在卻被高度比寫死。希望市長與都發局黃局長要認真檢討,回歸建築技術規則1:3.6的高度比,讓台中的天際線更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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