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市議員賴佳微、江肇國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台中女中宿舍,這學期加裝人臉辨識系統,欲利用系統來做為點名機制,倘若學生不願意配合將無法入住宿舍﹔議員表示,不應該侵害孩子的隱私權。
賴佳微、江肇國質疑,人臉辨識系統進入校園是否有與學生及家長經過討論?身為主管機關的台中市教育局是否知道此事?如果沒有充分的讓孩子與家長了解這項技術可能帶來的疑慮,就不應該讓學生承擔這樣的風險,侵害孩子的隱私權。
賴佳微指出,人臉辨識系統雖然在很多領域被推行,但長期有隱私權以及怕資安造成生物特徵外洩的疑慮,基本上都要獲得當事人的同意才得以進行﹔接獲民眾爆料,台中女中這學期在宿舍裝設人臉辨識系統來掌握學生點名狀況,若不願配合建檔,往後每次進入宿舍會發出警示聲,等於變相的強迫學生一定要同意才能辦理入住。
江肇國表示,人臉辨識系統進入校園,長期以來各項爭議就一直受到廣泛討論,尤其大學以下的學生是否能夠真正的表達自己願意將生物特徵輸入資料庫之中,以及對辨識系統所衍生的問題,都很難有全面的認知。
江肇國也說,過去台北市在北一女中、和平、中崙、百齡等四校推行運用這套系統時,因學生及家長認為有侵犯隱私權的疑慮而暫緩,同樣的事也發生在台中,身為主管機關的教育局是否事先知道台中女中施行這樣的門禁政策?是否有調查過有多少學生家長是反對這項政策?是否有明確讓入住的同學知道這些用意與可能衍生的問題?市府對此應該做一個完整的說明。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副主任曾芳苑說明,兒童權利公約第16條「兒少有隱私權和要求通信保密的權力」,人人都需要隱私權,並做到尊重自己及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權是民主素養培育的重要指標,學校的管理不能逾越法律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利,更何況台中女中是台中市指標性學校,不能帶頭違法。
教育局回應,學校應審慎評估人臉辨識系統技術使用的必要性,充分告知師生及家長使用該系統可能衍生的風險,並落實個人資訊保護義務,師生及家長的自由選擇同意才具有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