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早年推動都市計畫時,將許多私人土地劃定為公園、道路等公設地;市議員陳文政說,當年市府沒錢徵收,劃定為公設保留地。但40年過去,都市計畫不見全面檢討,導致許多已開闢的公設地沒拿到補償,未開闢的公設地又不還給民眾。
「台中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幾乎涵蓋原台中市區,其中未開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高達269.82公頃。許多老舊市區的公設地40年來等不到徵收,也不見解編,導致建物不能翻新,除了影響居住安全,也變成市容與治安的毒瘤。陳文政強調,這還只是未開闢的部分,更有許多已開闢未徵收的公設用地,私人財產供大眾使用多年,但很多地主等到都往生了,還是沒有爭取到自己應得的權益。
陳議員說,未徵收公設地是歷史共業,數十年年的爛帳加上地價飛漲,政府根本無力徵收,所以過去就以「容積移轉」的方式獎勵開發商或建商,由民間購買公設地代替政府徵收,讓開發者的基地可以蓋更多的樓板。
今年5月台中市新增容積代金機制,讓開發商可以在「收購公設地」和「繳交代金給市府」中二選一。陳議員要求,容積移轉的制度,本來就是要用來解決公設地無力徵收的窘境,未來容積代金的收入,市府也應該全數用於公設地收購上,已開闢未徵收的公設地目前已供大眾使用多年,應優先徵收;至於未開闢未徵收的公設地,應儘速檢討解編,還地於民,才符合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