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大甲派出所於12月8日15時35分曹姓民眾(女,37歲)急忙至所,報稱其接獲自稱『張警員、蔡隊長、鄭組長』假刑警詐騙集團電話,稱其涉及刑案需將帳戶內之所有金錢交由警方保管以利解除其名下之警示帳戶,曹女不疑有他於15時10分(報案20分鐘前)親手交付新臺幣八十萬元予假警員保管。
員警受理曹女敘述案情後,研判本案這是一起假冒檢警面交的詐騙手法,隨即報告分局長調度指揮偵辦,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鎖定特徵全力緝捕該詐騙車手,該車手正搭乘計乘車前往高鐵臺中站,研判該車手應搭車北上,遂連續通報高鐵北部各站員警注意該特徵之男子與身上可能持有巨額款項,17時30分由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偵查隊隊長指揮攔截,回報在高鐵臺北車站攔獲該名車手男子(張○翊,33歲)並即時將盤查影像視訊回傳由被害人直接指認,是否為面交之男子無誤,又當場在張嫌背包內起獲全額贓款現金新臺幣80萬元,百口莫辯坦承犯行,詢後依刑法加重詐欺罪移送臺灣臺中地檢署偵辦。
大甲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相關勤務作為外, 更提醒民眾遇任何有關交付金錢的問題, 如有可疑請立即撥打110或165諮詢,呼籲民眾要提高警覺, 除不心存貪念外,遇事勿急、勿躁、多思考、詳查證,避免一時失慮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