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社會局協同清水分局強搶幼女並造成單親憂鬱婦人身心受到傷害

【環衛/環球新聞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台中市社會局協同「清水分局」沙鹿派出所在未經長期追蹤評估下,強制且粗暴的帶走有好好就醫,憂鬱症婦人的女兒,讓其婦人心靈嚴重受創,該分局明明有女性員警,卻還派男性員警壓制,還造成該名單親婦人身體多處瘀青。

台中市社會局在未長期評估、追蹤下,也未經專業醫師評估,僅由第一次家訪就聯繫警方要強制安置,犯有憂鬱症婦人的女兒,並任由警方言語霸凌患有憂鬱症婦人一家,且擅闖民宅,並無故在其租屋處壓制該名婦人,其兇悍程度如同對待通緝犯,到警局後本應由女警協助,卻從頭到尾都是男性在壓制,更扯的是該名婦人到醫院後,手機響起,婦人的兒子女社工跟護士就在旁邊,卻依然由男性員警上下其手找手機,社會局女社工竟然視若無睹,身為女性卻完全不尊重及協助女性,讓該名婦人身心嚴重受創。

社會局回應:針對周姓婦人指控,周姓婦人為社會局長期關懷服務個案,當日家防中心接獲通報,指婦人有危害兒女性命的舉動,社工立即至住家訪視了解。社會局澄清,因婦人情緒激動,恐發生嚴重傷害事件,社工撥打110,由警局線上派員協助。但婦人在警局再度情緒失控,做出自傷行為,警方為阻止婦人自傷立即攔阻。社會局表示,兒少安全為第一考量,經社工評估後緊急安置婦人的女兒。下週將召開家庭研商會議,和家屬討論孩子的後續照顧,安排親職教育;如家屬有經濟議題或情緒諮商需求,社會局也會協助連結相關資源。清水分局回應:一切合法,全程有錄影,但因兒少法不方便提供。

被害婦人表示:麻煩請社會局拿出我傷害兒女證據來,讓我能明白那裏做錯了,為了孩子們自己會努力改進,清水分局有錄影最好,將來可以成為呈堂證供,在此感謝希望愛生命關懷協會陳顧問等,用心的輔導跟幫助,讓我了解生命的價值跟意義,將不會再有任何輕生的念頭,感恩每位願意幫助我們一家人的社會大眾。
周姓婦人聲明稿
12/10那天下午,社會局的一位吳社工來我家做訪視,當時有協議
1:梁小姐(跟我同社區的摯友)必須每天早晚探視或以電話關心本人及我女兒
2:本人須做到每天讓女兒正常上學
3:本人也須持續就診身心科
以上本人當下答應都願意配合,梁小姐與我都有在評估表上親簽,結果吳小姐竟然背著我們,馬上聯絡警方,強行進入我的房間,而且只有三位男員警,並無女警陪同。其中一位男員警,進入房間就對我大聲喝斥,讓我感覺如同犯人一般備受壓力,還想強行帶走我的女兒,我當時是反抗的,因為我沒有任何虐待孩子的事實,也沒有傷害過孩子,警察對我態度非常強硬,如同對待殺人放火犯一樣,女兒本來開開心心的在吃雞腿,因警察大聲兇,讓我女兒感到非常害怕,並躲在我背後,之後要求我必須去清水分局談,並將我和女兒帶上警車。到了清水分局,說要我先與女兒分開了解事情,卻在我進入隔離的房間後,故意轉移話題跟我聊。後來一位王小姐進來,自稱是吳社工的長官,言語中很強硬的態度要帶走我女兒,當時我告知她我不想談,她擋住門口說女兒已被吳社工帶走,我想追出來,卻被男警員粗暴壓制,掙脫後到了門口發現女兒不見了,我非常激動與恐慌,警方叫救護車把我手腳綁住,到醫院後我的手機響了,我兒子及女性社工跟護士都在旁邊,但卻還是任由男性警員對我上下其手找手機,多次遭到警方粗魯及不尊重的對待,造成我雙手多處瘀傷及心靈受創。我身為媽媽,我的孩子卻被政府搶走,我本來就持續一年多在光田就醫,就是為了要積極治療,如果我真的有傷害自己和小孩的念頭,我何必花錢去治療,我本身就已經是弱勢家庭了!她們的說法是為了怕我傷害小孩,所以強行安置,但她們有沒有想到,她們帶走我相依為命的孩子,也帶走我唯一的精神依靠跟最後的幸福,當下我的情緒會有多崩潰!?我沒有自殺紀錄,更沒有虐待小孩的紀錄,她們就只是因為幾個月前我工作不順,又發生車禍,求救無門下,走到人生最低谷,極度有想自殺的念頭,她們就認為我會傷害小孩,可是他們沒追蹤、沒訪談,更沒關心跟輔導,好在在親朋好友的鼓勵幫助下,這兩個月來我已沒有自殺的念頭,還跟女兒說到她如果結婚後,能幫她帶小孩等的幸福計畫,社會局跟清水分局在我們毫無預警下,就強行拆散我們一家,我們情何以堪?
我們的社會局跟清水分局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並沒有對我伸出援手,卻在我心理狀況好轉時,對我落井下石,我單親、我憂鬱、但我也是獨自帶大兩個孩子的媽,社會局本應該是一個幫助弱勢的社福單位,卻對我這樣的弱勢身心造成傷害,清水分局本應該是保護弱小市民的單位,卻恐嚇、咆嘯我這個有憂鬱症的弱小市民,還讓男性員警對我粗暴壓制,身為女性我情何以堪,造成我身上多處瘀傷,我憂鬱症、單親是弱勢,但為母則強所以不代表我是弱者,我女兒是我活下去的動力,期望社會局能把女兒還給我,不要剝奪我們這些弱勢唯一的一點點幸福。請大家幫幫我這個單親弱勢媽媽,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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