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大甲所警員張育銓於109年12月31日勤務結束後,勤畢返家途中,行經大甲區中山路與光明路口時,見一名男子從其所駕駛之自小客下車,見張員時神情慌張立即上車,張員遂暗中記下車號,請本分局同仁查詢該車車號,發現該車車牌與車身不吻合,張員不動聲色,隨即尾隨該車。
隨後一面通報大甲所所長,另分局長得知後隨即調度指揮偵辦,見男子停於大甲區新政路一帶便利超商前下車進入後,巡邏員警見機進入超商並盤查該男子,經查該男子係臺中地院發布之竊盜通緝,另實施附帶搜索,當場查獲偷車工具,及涉及大甲區中山路一帶電纜線遭竊案,全案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有無其他共犯及銷贓管道。
大甲警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為展現改善治安的決心,針對影響民眾切身感受之民生竊盜案件全力投入偵辦,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以「查贓緝犯」、「緝犯追贓」方式互用,務必根除犯罪源頭,以達防竊安民之目的,藉以提升民眾對治安之滿意度,設定特色圖片並呼籲「舉頭三尺有神明」竊嫌勿以身試法、資源回收廠商勿回收來路不明的物品,請民眾遇有可疑人、事、物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報警並提高警覺與危機意識,防範竊盜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