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即日起受理申請

橫式LOGO(100x30)【本報南投訊】

一月寒流來襲造成台灣地區農業災害,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二十五日公告各直轄市及縣(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南投縣自二十五日起到二月四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並由各公所受理農友申報,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有關現金救助部分,救助對象應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即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的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

此外,有關辦理低利貸款部分,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於申報受理期間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鄉(鎮、市)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次日起十五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貸款利率為年息1.25%。

縣府提醒受損農友,申請時請攜帶土地所有權狀、土地登記謄本或存續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合法經營權證明文件、身分證、農(漁)會信用部存款簿和印章,到土地所在地公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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