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私人運動場館今起適度放寬至7/26 公有運動場館僅開放戶外操場及步道

【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室內外運動場館今日起至7/26可適度放寬,為兼顧防疫安全及民眾運動需求,台中市政府運動局適度放寬私人室內、外運動場館(健身房、運動中心、運動訓練班、羽球館、籃球館)及高爾夫球場,另公有運動場所(含國民運動中心、港區運動公園)除操場、步道外,原則仍配合三級警戒關閉至7月26日,以落實防疫政策。

運動局表示,台中市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公告「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防疫管理措施」適度開放,包括商業登記凡屬「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的私人室內、外運動場館及高爾夫球場,但各場館的附屬設施如淋浴間、三溫暖、蒸氣室、烤箱等不開放,另台中市不開放用餐內用規定,也請業者一併配合辦理。

運動局說明,非屬此次體育署公告適度開放對象者,包含游泳池、保齡球館、撞球館等類似場所,仍應依三級警戒延長關閉至7月26日。

運動局提醒,業者應依體育署「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防疫管理措施自我查檢表」自行檢查審核及填寫,如有違反「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防疫管理措施」情事,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停止營業相關規定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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