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懷鉅款買槍防身,發生車禍時,竟然拔槍恐嚇,本來無事變成被移送偵辦。
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警員張教範與蔡欣宜二十八日下午巡邏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車禍,警方到達大里區德芳南路,報案人梁男稱一名男子與他發生擦撞,還拿球棒要追打他,但對方已離開,警方處理到一半,離開的謝姓男子(五十三年次)又返回現場,梁男的親戚洪男質問對方為何小車禍竟要拿球棒打人?雙方爆發口角衝突,火氣越來越大,沒想到謝姓男子竟然從包包中拿出一把槍比向洪男,警方見狀立刻上前將槍奪下並制伏謝男。
警方將謝男帶回派出所偵辦,經鑑識人員到場判定該槍是無殺傷力的瓦斯槍,外觀與真槍無異,重量亦與真槍相仿,謝嫌稱該瓦斯槍是花三千多元買來的,警方問謝嫌為何要隨身帶槍,謝嫌將包包打開說,我身上那麼多錢,我要防身,警方一看,謝嫌身上竟放著二百多萬元的現金。
警方進一步瞭解,謝嫌稱因為不滿洪男罵他,所以一氣之下才把槍拿出來,至於身上的大筆現金,據謝嫌的說法是最近想至南部買一間套房,因為不會匯款轉帳與使用支票,所以將錢都領出來隨身帶著,警方勸導謝嫌將錢存放銀行,有需要再使用轉帳、臨時支票支付方法比較安全,訊後將謝嫌以恐嚇案移送法辦。
圖說:警方查獲的瓦斯槍。(記者陳羿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