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記者林炳宏報導】
行政院農委會辦理110年農機補助,分為小型農機及大型農機二項,受理時間分別是,大型農機補助:110年8月2日至110年9月1日止;小型農機補助:110年8月2日至110年10月12日止,敬請把握機會。
為加速推動農業機械化,加強輔導農民購置農業共通性大型農機與普遍需求的小型農機,紓解農村勞動力不足問題,及因應汛期農糧作物搶收需要,故開放辦理補助。
依補助對象及標準如下:
大型農機補助:
1.機耕團體成員,機耕團體須向農糧署提交配合政府調度需要之切結文件,成員須檢附機耕團體開立會(社)員證明。
2.耕作面積達10公頃以上的農民,且配合實名制購買肥料或農藥政策有案。
3.符合前2項資格其中1項的農民,於申請期間請向農糧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提出申請(嘉義辦事處05-2224291#212)。
4.必要條件補助農機需安裝全球定位系統GPS定位訊號發送裝置,且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缺工好幫手APP」註冊完成,加入機耕平臺運作,公開受補助農機的GPS資訊後,始予撥付補助款。
小型農機補助:
1.通過有機、產銷履歷與台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具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QR Code)、經友善環境耕作登錄的農民、農委會輔導且登錄有案的青年農民、花卉產銷班班員等,符合其中一項即有申請資格。
2.必要條件為配合實名制購買肥料或農藥政策有案;有機及友善耕作農民、蜂農除外。
3.符合申請資格及必要條件的農友於申請期間向所在地農會提出申請,其他補助相關規範請詳見附檔「110 年大小型農機補助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