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民眾過個好年,霧峰警分局除持續查緝各類刑案外,更積極執行金融機構安全維護及預防犯罪宣導,於提款熱點加強巡邏勤務部署及可疑人車盤查,即時查緝車手,遏阻詐騙提款案件,期能降低民眾被害風險,徹底淨化春節期間治安環境。
霧峰警分局偵查隊接獲被害人李X嫻報案,指稱接獲詐騙集團假扮檢察官來電,指稱被害人因加入老鼠會且未至高雄地檢署開庭,將凍結渠全家財產且入獄服刑,被害人攜帶郵局存簿、提款卡、印章,依約至便利超商交付予詐騙集團後,再次接獲數通電話,恐嚇被害人須攜帶新台幣二百萬元,至便利商店現場交付之,如沒錢則需用房子抵押貸款來支付,始得免除刑責及罰款。
被害人李X嫻與警方聯繫後得知受騙,為將詐欺車手人贓俱獲,專案小隊埋伏於台中市大里區全家便利商店,俟被害人與取款車手當面交款之際,將犯嫌葉X誠(男、七十四年次、綽號「小狼」)當場逮捕歸案,查扣行動電話二支、偽造法務部服務證一張(有照片,姓名黃民宏)、偽造高雄地檢公證部門收據一張、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發票十張、信封袋二個等贓物。
嫌犯葉X誠警詢時供稱,行動電話及偽造法務部服務證皆為地下錢莊所給,因渠向地下錢莊借新台幣二十萬元,擔任車手領得新台幣二百萬元,就可以還債,嫌犯葉X誠涉嫌觸犯刑法詐欺、偽造文書、妨害秩序等罪名,警詢後將渠移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詐欺集團之幕後主使者。
霧峰警分局呼籲,今年二月一日起至十六日止之營業時間(春節前五天、春節後二天) 為提領現金之高峰,金融機構、大型賣場或年貨大街易為不法之徒覬覦,發生詐騙、搶奪或竊(扒)等犯罪。警方於春節前後投入大量警力,與轄內金融機構、超商業者及從業人員加強聯繫,提醒注意提(匯)款或購買遊戲點數民眾有無言行異常或特大金額情形,以進行反詐騙諮詢服務與通報,及時防制民眾被騙詐財,以維護春節期間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