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於一日表示,有關「廣達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旗魚鬆、健康旗魚鬆、魚醬產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抽驗進行魚種成分鑑定,結果檢出旗魚成分陰性,惟外包裝成分僅標示旗魚肉,產品標示不實疑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局派員至轄內四家下游販賣業者查核違規產品:「旗魚鬆」、「海苔旗魚鬆」、「健康旗魚鬆」、「魚醬」等製品,共計下架一百七十八點七八公斤,並要求業者回收下游店家產品辦理退貨;衛生局將持續稽查監督業者回收情形,以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衛生局提醒所有業者製售之產品,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者,可依同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處新台幣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違規產品則依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命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有關市售包裝食品標示規範,可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查詢,市民如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歡迎撥打1999專線或衛生局專線電話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