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記者鄭榕嫻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警員邱程煜、蘇芊伃於111年04月10日02時35分許,巡邏經過北區中清路時,發現路上疑似有一隻貓咪一動也不動的躺在路上,一開始以為是玩偶,但開車經過約20公尺後,越想越不對勁,再度驅車折返查看,發現是一隻浪貓遭車輛撞傷後倒地不起,雖已死亡但身體仍有餘溫,判斷應該是剛被車撞,但不知是因為身形過小還是其他原因,來來往往的用路人都沒有人出手相助,深夜中浪貓孤單的身影顯得格外讓人心痛,邱員立即聯繫所內同事送報紙及塑膠袋過來,並徒手將貓屍放入袋內。
暖心的邱姓警員原本就非常喜歡動物,自己就認養一隻米克斯汪,也會定期小額捐款幫助浪浪。這次因巡邏經過看到貓咪遺體躺在馬路上,深怕夜間光線不佳,可能會被來往車輛不慎輾壓,或車輛閃躲造成意外,不忍心讓浪貓再次受苦,小心翼翼捧起貓屍放入袋內,再送至浪浪協會免費設置的冰櫃暫時存放,由愛心協會接手處理,邱員說:「希望浪貓一路好走,不會再痛了!」讓浪貓在死後能夠善終,好好地走上最後一程,有尊嚴的離去。
分局長陳家銘呼籲,提醒用路人行經光線昏暗或視線不佳路段,應減速慢行並留意周遭環境,以確保行車安全;並提醒飼主帶寵物外出時,應將牽繩繫好,避免讓寵物於道路中亂跑或亂竄,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4條規定: 「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倘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飼主也應須負起事故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