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投訴人陳小姐表示:我要控訴司法亂象、我要爆料法官亂判,我老公是唯一一個沒摻加毆打、沒擄人、沒逃亡並配合檢警每次出庭及調查,只因主嫌已逃出國外,其餘有摻加的共犯都逃亡了,台灣的法律竟然只要有人承擔罪責就好,讓投訴人陳小姐大罵台灣司法已死 。
投訴人陳小姐表示:沒有動手打人被判重傷害,沒參與擄人卻被判妨害自由,我老公只是接到朋友的電話,到了事發現場,看到狀況不對連下車都不敢,「受害者」也知道我們沒参與動手傷害他,也知道我們沒参與妨害自由,受害者也知道主謀是誰,匯款是匯款給國外的主謀,在沒任何的證據下,路邊攝影機也有拍到加害者,我們跟受害者沒有結怨,也沒有任何因果關係,只為了結案,台灣法院竟然判我老公重傷害跟妨害自由,這就是蔡總統的司法改革嗎,還是「改」到台灣的司法已死。
為了不牽連到投訴人,周姓嫌疑人沒跟警察說投訴人也在車上,周嫌也是唯一一個沒逃亡且準時出庭應訊的嫌疑人,讓投訴人更氣憤的是,明明「被害者」也清楚表示周姓嫌疑人沒摻加所有事件,該案件有主嫌跟其餘嫌疑犯,也有拍到他們犯罪的影像,只因只有周嫌乖乖配合,其主嫌跟其他嫌疑人都跑了,法院需有人被判刑,故只能由周來頂罪。 台中高等法院回覆:當事人如不服判決,可由正常管道在申請再審或上訴,亦可從法院服務台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