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彰化榮家今天特別邀請電動車經銷商蒞家為住民檢查使用中二輪電動車是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協助開立出廠證明,以配合政府推動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
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交通部修法11月30日起所有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且強制掛牌上路,違者將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領用牌照時須繳驗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車輛出廠證明(可找購車經銷商開立)、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已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料等文件及規費450元,再到監理站辦理實車查核,合格後即可核發牌照。
由於榮家地處陡坡,住民外出多自備交通工具,目前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者計有12人。因申辦流程複雜,榮家特邀請電動車經銷商協助車輛外觀拍攝、車輛功能檢查,而檢查同時,榮家亦向每位長輩宣導掛牌所需文件、證件、保險,期都能順利掛牌,安全上路。
經銷商謝先生表示,住民車輛多有車燈規格不合、車速超過25km、車架破損等情事,目前僅有1臺完全合格,其餘協助改善後,將會聯繫監理站來到點服務、實車查核。
主任史浩誠表示,由於住民年邁,平時都有宣導外出需遵守交通規則,及留意自身安全,現為配合政府政策,榮家將全力協助,讓長輩免去奔波之苦,日後都能順利掛牌,既守法也能保障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