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藥品安全與把關

【記者童乙婕苗栗報導】

多數家庭都有常備醫藥箱,存放各式常用藥品應避免陽光直射與濕熱。針對不同的包裝都有其保存方法,如:常見的PTP泡殼包裝是藥品的防潮保護,服用壓取所需藥量即可,包裝受損,會影響隔絕空氣的功能;藥罐每次使用後都要轉緊蓋;藥包撕開就服用完畢,提前拆開則用夾鏈袋做密封防潮保存;藥盒則建議一次準備一週的藥量,並確實蓋好藥盒。

一般藥品室溫存放即可,除非特別標示或藥師提醒,才需冰箱冷藏(2-8℃),否則冰箱保存反而容易讓藥品受潮變質。藥品百百種,保存方式大不同:(1)口服錠劑或膠囊:盡可能原包裝保存,建議開封或調劑日起半年內服用完畢。(2)外用藥:外用藥膏開封後室溫存放至多半年,不建議分裝。藥品外觀出現破損,藥膏變色、變硬或發臭,就應避免使用。(3)眼用藥(膏):建議開封後1個月丟棄,部分眼藥水需要冷藏保存。(4)藥水:糖漿藥水建議放室溫即可,開封後治療期間未使用完就要丟棄。粉泡藥水依包裝說明進行保存。(5)磨粉藥品:藥粉易受潮變質,建議開立的天數內服用,沒用完直接丟棄。(6)栓劑:連同藥袋放置室溫且陰涼乾燥處儲存,除非特別說明冷藏保存。若變質或外觀異常,則不建議使用。(7)胰島素:有效期限內,未開封須冷藏保存,已開封或常規使用中,通常在室溫低於30℃保存4-6週。

提醒鄉親若有藥品問題可諮詢藥師,也可利用藥袋(單)確認,了解保存重點及期限。依照上述建議保存居家藥品,養成閱讀藥袋資訊的習慣,就能為自身的用藥安全把關,有效處理家中不必要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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