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改善計畫苗縣府持續輔導

【記者童乙婕苗栗報導】

 

 

符合納管資格並未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苗府工商發展處呼籲取得納管資格之工廠商儘速於112年3月19日(適逢星期日順延至112年3月20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並依核定計畫完成環境保護、水利、水土保持、消防等設施,最遲在119年3月19日前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保障工廠在129年3月19日前免受建築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土計畫法等裁罰。

 

工廠改善計劃目的是輔導未登記的工廠合法,業者可以安心經營;至112年3月17日苗府受理納管工廠提送改善計畫申請數計479家(送件率為91.8%)。

 

縣府(工商發展處)呼籲尚未提送工廠改善計畫之43家業者,應在3月20日(星期一)下班前送交,由工商發展處逐一進行電話通知及協助,請業者務必把握工廠可以合法化的最後機會,以免未來面臨斷水斷電、拆除建築物之處分,敬請各事業廠家務必嚴正以對,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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