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高雄報導】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也是我國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近年來高雄榮家積極推動「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透過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讓住民與家屬為「生命如何善終」提前做好準備、讓人生終途更顯從容無憾。
高雄榮家特別邀請高雄榮總家醫科林佩萱醫師至本家為長輩們宣導「病人自主權利法」精神,此一全亞洲首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立法宗旨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林醫師鼓勵住民長輩用正向樂觀的心態面對生命,做自己生命的主人。
郭豫臨主任說,面對生死議題,多數人會覺得等遇到之後再說,或是讓子女決定,但多數生命考驗總來得讓人措手不及,如果人生中重要的決定,能減少自己與家人的負擔,並保有生命的價值與意義,著實是值得令人讚嘆又美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