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童乙婕苗栗報導】
日前蓬萊村潘村長向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報案:鄰近南庄蓬萊溪自然生態園區附近,遭傾倒大量廢棄物,經多名縣議員及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等人到場會勘後,發現現場遭棄置之生活垃圾多達50餘袋大型黑色塑膠袋,警方即刻著手調查,經多天調查蒐證,確定蓬萊村一露營區之章姓員工涉有重嫌;5月2日16時前往該露營區瞭解,警方在露營區內發現有10餘袋待清運之垃圾袋,其顏色、樣式及綁法都和本案相符,警方請其說明平日清運情形時,章嫌神情緊張,支吾其詞,經警方曉以大義下,始向警方坦承犯行。
蓬萊村某露營區42歲章姓員工,平日負責園區清潔及垃圾處理,涉嫌於去(111)年底開始,晚上10時許趁四下無人之際,以搬運車載運垃圾至棄置點丟棄,每週一次。轄區南庄所員警鍥而不捨查訪下,順利查獲。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檢署偵辦。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鍾縣長上任後,多次強力譴責非法棄置行為,強調苗栗好山好水,不容許任何破壞環境的行為,指示苗栗縣警察局及環保相關單位加強取締。違法棄置廢棄物影響民眾身體健康、財產、環境土質及水源甚巨,是警方一直的查緝重點工作,絕不容許任意傾倒廢棄物,破壞苗縣好山好水,業者與民眾更應發揮公德心,切勿心存投機或僥倖,若查獲廢棄物違法棄置之行為,必將嚴查並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呼籲鄉親,發現疑似非法傾倒廢棄物行為者,立即撥打110,警民合作為優良的生活環境共同出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