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手寫信表感激警4小時速尋獲愛車

【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於08月07日18時許,一名男子報案稱走進國光客運購票後走出來,竟找不到愛車?情急之下遂報警求助,在熱心員警仔細的調閱監視器下,四小時內成功尋獲該車,民眾接獲尋獲愛車的消息後對查處員警十分感激,特地手寫感謝信寄至所內道謝。

據員警了解,報案人向男(41年次)與家人同住在美國加州,近日因返台處理事務完畢後,預計11日搭機離開臺灣,該日獨自騎乘機車至國光客運干城站購買搭往臺中機場的車票,約五分鐘購票完成走出客運站欲騎車時竟找不到愛車的下落,手足無措的他只好報警協助,員警林志雄、謝孜侑到場時便先詢問向男騎車的路徑及最有可能停放的位置,憑據經驗判斷向男應是記錯最後停放車輛的位置,後續由員警游鎮宇協助調閱騎車沿線的路口監視器,順利於本市中區建國路與成功路口騎樓處發現向男的愛車,在游員通知向男尋獲愛車的消息後他興奮不已,並大讚員警認真積極的工作態度,事後向男特地手寫一封感謝信寄到繼中派出所,內容提及自己因為出國在即,許多事情都擠在一起讓自己手忙腳亂,機車竟然又不見真的不知如何是好,好在員警即時救援順利尋獲愛車,查處員警認真、鍥而不捨的態度讓他非常感動與佩服。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提醒民眾停放汽機車後,可使用手機拍照紀錄並要連附近具有特色背景或門牌、路牌一起拍下來,以免忘記停放位置,另停放車輛後切記拔取鑰匙,以免遭有心人士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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